和台灣伙伴的合作合約

29 八月 2008 / By

上文接軟件工程的合約如何寫講到沒有正式和台灣伙伴簽署合約,但大家有口頭(電郵)協議,就是每月根據我付出的工作時間,支付開發成本,另外完成的系統,伙伴獲得系統在台灣的獨家代理權.

其實這個流水碼連鎖零售系統工程原先有列出要求和總費用,但期間發現很多問題要解決,改東改西,最後大家才用以上的條件合作開發.

以這個合約,伙伴可以不斷提出問題和要求,而我就像一個員工,要想辨法替他解決,每月列出工作清單和時間,收取費用,這個是一個簡單的合約,最重要是能完成這系統,能解決問題,而不需要浪費時間在合約條款上.

我覺得以上合作方式很好,一來我可賺回成本,二來伙伴又能為他十二間連鎖店開發一套完全為他們度身編寫的解決方案,完成後再把這系統介紹給其他行家,令更多人受惠.日後我會利用以上的合作方式和其他伙伴合作,為MemDB開發更多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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